外賣員買三無鋰電池 爆炸起火被燒傷索賠101萬元!法院判了
作者:熱點 來源:休閑 瀏覽: 【大 中 小】 發布時間:2025-11-25 14:44:10 評論數:
11月24日消息,外賣無鋰據報道,員買元法院判北京一外賣員小李去年花費2400元從屠某處購買了一塊60V的電池電動自行車鋰電池。
期間,爆炸被燒從屠某處購買的起火電池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過充電過熱故障,他也曾聯系對方維修,傷索但這些故障并未引起足夠重視。賠萬
直到去年5月30日夜間,外賣無鋰放在屋內門口的員買元法院判電池突然爆炸起火,小李發現時,電池火勢已蔓延至床側,爆炸被燒他披著被子從靠近床尾的起火窗戶跳到院子里逃生。
火災事故不僅造成屋內財產燒損,傷索還導致小李嚴重受傷,賠萬包括體表特重度燒傷面積51%、外賣無鋰呼吸道重度灼傷、燒傷休克等諸多癥狀。
消防部門調查認定,火災事故系放置在小李房屋門口處的鋰電池內部故障所致。
事后,小李以產品責任糾紛為由,將銷售電池的屠某訴至房山法院,索賠財產、人身損失共計101萬多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并無生產電動車鋰電池的資質,結合在案證據,認定其生產并銷售給原告的鋰電池存在產品缺陷。
最終,法院酌定被告承擔原告損失70%的賠償責任,賠償金額66萬余元。
同時法院也認為,原告在明知鋰電池系個人組裝售賣的情形下,仍購買并將電池置于房屋內,且火災發生前原告存在飲酒行為等情節,酌定原告自行承擔30%的責任。
屠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