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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消息,手機“搖一搖”廣告已經困擾用戶多年,晃被相關投訴屢見不鮮,廣告p廣告亂尤其在雙十一、跳轉雙十二等電商大促期間最為頻繁。亟待 打開任何App都會跳轉到電商平臺,治理而且靈敏度極高,手機基本是晃被手一抖、晃一下就能立即跳轉,廣告p廣告亂比專門打開電商App速度還快。跳轉 人民網官微今天也發文談到此事稱,亟待該問題已嚴重影響用戶體驗,治理亟待多維度治理。手機 通過多款常用APP實測,晃被發現廣告亂跳轉主要集中于以下場景,廣告p廣告亂且用戶被動觸發特征顯著: 滑動誤觸跳轉:某壁紙APP頁面上下方均植入購物網站廣告,上方廣告界面模仿系統消息樣式,用戶僅向上滑動廣告,即直接跳轉至購物平臺,無二次確認環節; 關閉按鈕陷阱:某拍照APP開屏頁下方的游戲廣告中,“立即查看”與“×”關閉按鈕字號極小且位置緊鄰,多次嘗試點擊“×”,均誤觸發廣告跳轉; 傳感功能濫用:部分APP利用手機陀螺儀、加速度傳感器設置“搖一搖”跳轉——用戶日常手持手機的輕微晃動(如走路、抬手),即被識別為“同意跳轉”指令,強制進入廣告頁面。 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已經明確規定,互聯網廣告需具備“顯著一鍵關閉功能”,不得設置關閉障礙或強制跳轉;工信部2023年2月亦發文禁止“利用高靈敏度‘搖一搖’誘導用戶誤操作”,APP此類設計已涉嫌違規。 今年7月,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的《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搖一搖廣告觸發行為安全要求》曾指出,觸發跳轉廣告應包括:設備加速度不小于15m/s²、雙向轉動角度不小于35°、操作時間不少于3秒或采用等效參數組合。 業內指出,廣告是APP運營的重要收益來源,但需以“不侵犯用戶權益”為邊界,唯有通過明確標準、嚴格監管與用戶賦權,才能遏制“技術濫用牟利”的短視行為,保障移動互聯網空間的清朗有序。 |